2009/05/17

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

两个不同场合,却出现一样的情况……

场景一:伦敦,斯坦福德桥球场;切尔西对巴塞罗那,欧冠联次回合半决赛。

首回合在客场踢成0比0的切尔西在第9分钟由埃西恩先下一城。

巴塞罗那凭借伊涅斯达在完场伤停补时的进球,逼成1平,以客场进球条例取得欧冠联决赛资格,令有4个点球没判的蓝军死不瞑目。

主吹比赛的裁判给巴萨一张红卡,换掉蓝军的4个点球,以行动证明他没有“偏袒”,可是看在切尔西阵营,这明显的误判另有目的,主因欧洲足总会长普拉蒂尼是“反英派”。

场景二:霹雳,怡保;国阵对民联,第N回合霹州政权斗争。

吉隆坡高庭裁决,霹雳州宪法没明文规定苏丹有权革除尼查为霹州大臣,州议会也没有通过不信任尼查动议,因此尼查还是合法大臣,民联领先1比0。

不及20小时,上诉庭快速批准“国阵霹州大臣”占比里的申请,暂缓执行高庭宣布尼查是合法大臣的裁决,让国阵扳回一城。虽是1比1,但国阵大权在握,重新夺回霹州政权。

有人说高庭法官偏民联,可是上诉庭的即呈即审即判即禁,大家才明白原来司法也能这么快动作,但权力最大裁判长去了哪?哦,去了外国,让场外的观众心酸……

裁判是赛场上最大权力,公正不阿是让场内场外都心服的条件。

(南洋南言~笨鸟先飞★5月17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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