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/05/12

即呈即审即判即禁即赶



昨天下午4点,高庭判尼查为合法大臣,民联赢了第一回合。

今天中午1点,上诉庭暂缓吉隆坡高庭宣布尼查为合法霹州州务大臣,国阵在第二回合胜出。

前后才十多个小时,国阵今早才提呈上诉就即呈即审即判,在怡保也立即加派联邦后备队到州政府大厦驻守,即禁即赶才重返办公室的民联议员离开,效率竟然快到令人无法想像。

第三回合即将点燃战火,可是“裁判”去了美国,谁赢谁输还是未知数,不过最大的输家一定是在台下看戏的观众。

1 条评论:

  1. 全部都是他們的人,當然快啦,死的是人民,蘇丹又醬屌不要解散州會。。。真是干那賽,Malaysia memang boleh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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