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01/17

1-14,我会记得!



2010-1-14,没什么特别,也不是什么纪念日,不过,我一定会记得!

话说当天下午去了双威的大众书局,当时抱着一叠的书坐着详看内容,顺手就拿出手机看短讯,之后就“大头虾”的放在书叠上。

在选好书后,就忘记手机早已不在袋中,因此就把不要的书放回书架,结果手机就这样遗留在沙发上。

去到楼下的Jusco时,才发现手机不见了,一支箭般飞回书局,问了两个柜台都都说没看见,当时心想是凶多吉少。

想到坐着时,旁边是一位华裔安娣,她当时还坐在同样的位置上看书,就顺口问她有没看到我的手机,结果……

对话如下:
“安娣,借问一下,有没看到我的手机?”

“手机?刚才的东西是你的啊?我有看到啊……有个马来人问我,是不是我的东西,我说不是,不过叫他拿去柜台交给服务员。”

“哦……谢谢”

跑到柜台去问,那群小姐都一头雾水,唯有把安娣也叫过来。

“安娣,他们说没收到任何东西啊……”

“不可能,我明明叫他拿过来的。”

“安娣,他穿黑色衣吗?”(我看着服务员的黑色衣服)

“黑色?不是,是白色!”

(当下我和服务员都傻眼了,服务员打了几通电话,查问其他柜台的职员)

“白衣?我们这儿的服务员都是黑色制服的。”(服务员觉得问题大了……)

“我以为他是你们的职员啊……”(安娣还很坚持。)

“er......”(我除了无言之外,还能说什么?)

“你的手机贵吗?”(安娣开始有歉意)

“呵呵……还好”(我的心,在流泪……)

Nokia E71,不会很贵啦,大约1300令吉左右。在半年前,狠狠丢信的当天晚上,就去晚宴抽到的。现在,它自己离家出走了。

之后,就死命的一直在打自己的号码,手机还是开着,可是却没人接。至少打上三几十通,一样没听。

唯有,打去电讯公司,要求暂时BAR住我的号码,以免被人滥用。(之后开线的故事,下回再说,又是气到爆!)

唉……自己的疏忽,不能怪谁。

2 条评论:

  1. 唉,真是的。

    那机里面应该没有你她的照片吧?(⊙_⊙)

    祝:节制眼泪

    (三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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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哈哈……三乐姐请放心,没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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